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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发布:joe0924 | 分类:新闻中心 | 时间:2013-7-17 19:37:20
“清华大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由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今年下半年新认定的106件驰名商标,北京再次收揽了10个驰名商标,其中“清华大学”是高校中的第一个驰名商标。
在这份新认定的名单中显示,清华大学的驰名商标“清华大学(清华)”主要用作学校(教育)、教育、培训的类别。
市工商局商标处负责人介绍,由于驰名商标是可以跨类别保护的,这意味着今后任何企业名称和商品中都不能未经授权而随意使用“清华”字样。
释疑
清华为何成为驰名商标?
“为什么是‘清华’成为驰名商标呢?”对此,市工商局商标处负责人解释说,驰名商标并不是评奖,而是一种商标保护,并且是在案件查处、商标异议、争议评审等过程中认定的。
该负责人称,这就是说要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首先要清华大学有跨类别的侵权案件诉求,出现了商标法无法保护的情形,这时候权利人清华大学提出保护要求,上报国家工商总局,提供大量相关资料来证明自己是驰名商标,这些资料包括公信力资料、行业的领先、市场占有率、消费者的口碑等,再由国家局认定而成。
其指出,很多知名品牌没有成为驰名商标,可能是没有发现跨类别侵权的案件,也可能是缺乏商标保护的意识。 (来源《新京报》,记者 廖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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